李永福等4人
立契人:李永福等4人, 林本源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1846~1846
長:55 x 寬:79 (cm)
立杜賣盡根水田山埔契人李永福安福元九文甸兄弟有承父李志光郡李明華同劉文□邱德賢林治郎等用仝德源名字於道光丁酉年向秀朗社業戶潘開鳳給出安坑庄車仔路樹林荒埔一所續仝德源又買謝殿邦在附近樹林埔地一所西宗荒埔山林其四至界址俱載墾單賣契內明白□□結道謝殿邦等二十四人六續墾耕道光十年又用劉光賢名字歸坐商廖氏田園墾埔一所亦址安坑庄車仔路十一年永福父自己明買二十四份內黃天和墾工一份與金德源對分均分應淂一半之業以上墾業于十四年再用劉光賢名字向隘首游啟源給墾丈明甲數踏明四至界址註在墾批內明白十五年父與劉文□等將已墾未墾田園山
捐贈
登錄號:19980010298
本物件為西元1846年(道光26年)李永福等4人立杜賣盡根水田山埔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2,為「福建臺灣縣布政使司印」1枚、「福建臺灣縣布政使司印」半截戳記1枚、「新設臺北府丞關防」5枚、「新設臺北府丞關防」半截戳記2枚、「清賦騐訖」1枚、印章1枚、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李永福、安福、元九、文甸兄弟,有承父李志光郡、李明華等,用仝德源名字,向秀朗社業戶潘開鳳給出安坑庄車仔路樹林荒埔1所。續仝德源又買謝殿邦在附近樹林埔地1所。杜賣物所在地點為安坑庄車仔路。此業賣與林本源,交易金額為紋銀237兩。板橋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林本源為林家之商號,為林家第三代林國華之本記號,及弟林國芳之源記號之合稱。林維源為林家第四代,林國華之子。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